反式脂肪抽驗 6件不合格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8日電)
針對市售產品反式脂肪標示不符,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公布第 1波抽驗結果,26件產品中,有 6件產品反式脂肪包裝標示值與產品檢驗值誤差超過法定容許範圍。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表示,第 1波抽驗的26件食品,包含18件烘焙食品、3件餅乾、2件乳酪類、2件奶精粉、1件巧克力醬。檢驗結果,6件產品反式脂肪包裝標示值與產品檢驗值誤差超過法定容許範圍。
衛生局官員說,由於目前反式脂肪檢驗方法未能區分天然來源或氫化產生的反式脂肪,因此檢驗結果需再配合各原料反式脂肪含量、產品配方比例、以及加工製程考量等交互比對確認。因此,對於涉及標示不符的廠商,會函請廠商說明,釐清責任歸屬;若查證屬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新台幣 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科學研究顯示,反式脂肪與飽和脂肪同樣會增加血液內「壞膽固醇」(即「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含量;另外,反式脂肪還會減少血液內「好膽固醇」含量,增加罹患冠狀心臟病風險。
包括台灣在內,多數國家都要求食品製造商必須在產品上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例如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規定在食物外包裝需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少數地區例如丹麥等歐盟國家限制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過2%,美國紐約市禁止餐廳使用反式脂肪。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注意食品包裝上所標示的油脂名稱,在選擇奶油及各類食品時多留意,凡成分中有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植物性乳化油、精製植物油、植物性乳瑪琳、人造奶油(黃油)、人造酥油(白油),或英文標示上有hydrogenated(氫化)等名稱,都表示含有反式脂肪,應減少攝食。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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