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族注意!強制險保單效期不滿30天不能換照、檢驗
汽、機車族們注意了!金管會今(27)日特別提醒,如果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保單效期不滿30天,想要辦理車輛檢驗或換發牌照或買賣過戶等異動,可是會被公路監理機關擋在門外的。
金管會表示,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6條規定,車主若前往交通監理處所辦理汽、機車的換發牌照或買賣過戶等異動登記,或接到通知辦理車輛檢驗時,若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保單效期不滿30日者,監理機關依法是不能辦理前述各種手續的。
金管會解釋,汽機車強制險的立法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車禍受害第三人,也減輕車主們可能發生的賠償負擔,此一條文的用意,就是要求每一車輛在有效的使用期間,皆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保障車禍受害第三人的求償權益。
金管會說,投保強制險後,若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除車禍受害人能迅速得到產險公司的理賠,獲得最基本的保障,同時,也替車主提供一部份危險責任的轉嫁,減輕了車主的理賠負擔。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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