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預付型禮券也應列入規範
消保會:預付型禮券也應列入規範
【朱武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依《消保法》與《民法》,凡各行業發行的禮券,如飯店住宿券、休閒農場,甚至連電影套票都「不得記載『使用期限』」。民眾以金錢換購禮券,業者怎能逕自在禮券加註有效或使用期限,「難道鈔票也有使用期限」?消保會指出,禮券上也不能要求另行加收其他費用、限制使用地點、時段、範圍等。
消保會表示,很多人不清楚,四月一日起,有哪些禮券不得限制使用日期。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農委會、新聞局等主管事業,如零售業的食品、服飾品、家庭電器及設備、電腦資訊設備、運動用品、百貨公司、超市、便利商店、量販店、加油站,以及洗衣業、視聽歌唱業、一般浴室(三溫暖)、理髮美髮業、K書中心、遊樂園業(僅營利性兒童遊樂園等;還有休閒農場、民宿、飯店旅館、電影套票、影音出租、菸酒業等販售的禮券,都在規範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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