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大火殷鑑 隔音泡棉納管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日電)內政部有鑒於台中阿拉(哈克)夜店大火傷亡慘重,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建築技術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將隔音或吸音泡棉納入室內裝修材料管理範圍,未來將列重點檢查項目。
內政部下午召開部務會報,審查通過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建築設備編部分條文修正案,並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內發布。
內政部指出,阿拉夜店火災中,引燃火災的隔音用泡棉導致重大傷亡,為加強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營建署多次召集專家學者會議,著手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88條,將固著於室內裝修材料並暴露於室內之隔音或吸音材料,納入裝修材料範圍。
內政部表示,未來酒吧、視聽歌唱場所、酒家等場所,如以泡棉固著於室內裝修材料並暴露於室內,則必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88條耐燃等級的規定。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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