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以食品等形式出口歐洲面臨2011年大限
中藥以食品等形式出口歐洲面臨2011年大限
2006年11月28日 06:36
國內“取消中藥”之聲不絕於耳,同時歐盟也在“嚷嚷著”5年後對中藥實施嚴格的進口管理,我國中醫藥行業可謂正面臨內外夾擊的尷尬。昨日,商務部駐英經商處的官員發佈調研報告提示:2011年,中藥出口歐洲市場“很不樂觀”。
目前,中國中藥一直以食品、營養品、食品添加劑等對歐出口。這種出口形式風險很大,一旦歐盟海關從嚴管理,中藥出口即會受影響。據了解,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藥市場,年銷售額上百億歐元,佔世界植物藥市場份額的40%以上。
《歐盟傳統草藥法》規定,到2011年4月後,草藥銷售將受到嚴格的管理。進口到歐盟的中藥需證明在歐盟成員國應用達15年以上,同時證明在第三國(如中國)應用30年以上,才能正式註冊,且中藥的成分中只能包含植物和幾種礦物。但我國中藥則包括植物藥、動物藥和礦物。
調研報告指出,長期以來,幾乎所有中藥進入歐盟都無法以藥品形式通關。但因歐盟市場的需求,其海關持“睜只眼、閉只眼”的默竟A度。因此,中藥對歐出口處於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灰色地帶。這種寬鬆態度在客觀上使我國中藥出口獲得了一定生存發展空間,中藥輸歐穩步增長,也促成了中醫藥在歐洲的繁榮。
據不完全統計,英國中醫診所數量超過3000家,中醫藥業成為中國內地新移民在英的最主要行業。據了解,歐盟早于2004年就出臺了這部《歐盟傳統草藥法》,在2011年以前還屬於過渡期,原有銷售不會受到影響。但分析指出,如果應對不力,中國中藥將來會喪失原有以食品等形式出口的份額。
5年以後,中藥以食品等形式出口歐盟的歷史恐怕將一去不返,但也給中藥以藥品身份進入歐盟提供機遇。報告警示:“中藥若不儘早在歐盟完成藥品註冊,2011年過渡期結束後,就會被歐盟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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