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滅菌真空包食品 須冷藏販售
衛生署日前公告市售真空包食品新規範,除非是水活性低的調味零嘴豆干,未經滅菌的真空包素雞、素火腿、豆干等黃豆製品,都須冷藏販售,而且保存期限不能超過10天,產品上還須註明「須冷藏」或「須冷凍」。而新規定下個月15日正式上路。
今年肉毒桿菌中毒事件頻傳,有人因此死亡,衛生署發現不少中毒者都疑似吃過冷藏真空包豆干,因此做出了真空包裝的新規定,主要以滅菌和水分來作區分,現在規定,除非是經過商業滅菌、PH值大於9,或水活性小於0.85的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才能在室溫下販售,否則都要冷藏。
由於真空包裝的食品種類多,為了讓民眾更容易分辨,衛生署公布:像是調味零嘴豆干和蒟蒻乾,因為水活性低、水分含量少,所以可以在室溫下貯存和販售,但是假使沒有經過滅菌的素雞、素火腿和豆干等,就要冷藏販售,而且保存期限必須在10天之內。衛生署未來也會要求業者標示警語,還建議民眾買回去後要加熱後才能吃。
至於真空包裝滷蛋、鹹蛋和溫泉蛋等,除非也經過商業滅菌,否則也不能在室溫下販售,另外,真空包起司以及糖漬八寶豆等,因添加糖、保色劑或提高鹽濃度,所以不在這次新定的範圍,而新規範下個月15日上路,違反規定的業者,除了產品要回收下架外,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原住民族電視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