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選出的名攤及名產共100家,市府委由專業廠商加強行銷,作重點宣導..
百家名攤名產 台中市府委外行銷
﹝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市選出的名攤及名產共100家,市府已採公開招標方式,委由專業廠商加強行銷,舉辦抽獎活動,透過網路訂購,並作重點宣導,根據相關資料評選最受消費者歡迎之商家。
合計共100家列入名攤名產之商家,其中「名攤」約占60%,「名產」約占40%。主辦單位市府經濟發展處市場管理科表示,名攤與名產很難以文字嚴格劃分,大體說來,便於包裝擕帶如太陽餅、豆干、香腸等可列入名產,一般小吃、菜肴等可列入名攤,但如烤鴨、滷味等,包裝擕帶亦十分便利,因此在習慣上,市場較著名飲食攤商往往列入名攤行列,而一般供應食品加工店家則被列為「名產」。
市府經多年不斷評定,於96年選出名攤名產共100家,為滿足消費者品嘗美味,滿足需求,兼顧帶動良性競爭,促進地方繁榮,頃已委託專業廠商加強推動行銷。
─製作「美食護照」,消費者可在網路列印,鼓勵消費者前往消費,每消費一次即請業者在護照上輒飽A消費三次以上即可參加抽獎,並藉此統計選出最受歡迎商家。
─輔導攤商建立網頁,並力求包裝送貨技術上改進,鼓勵消費者利用網路下單定購。
─重要民俗節日如端午、中秋、重陽三節,擴大舉辦促銷活動。
市府要求委外業者於4月底前提出計畫,5月開始推動,另外視實際情形需要,仍將繼續辦理名攤名產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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