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喝的是正港台灣茶? 北縣將對茶商品不實標示開罰
「進口茶都跑到哪裡了?」台灣每年進口茶葉超過2萬5千公噸,遠大於國產量,但市面上以容器或包裝銷售的茶葉商品卻都標示是台灣生產,是什麼原因呢?
答案是「這些茶商品都標示不清、不實。」北縣府法制局11日邀業者說明並限期改善。
局長陳坤榮表示,兩個月內業者如不改善,在茶商品標清楚茶葉產地、比例等標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等規定,最高可罰業者新台幣150萬元。
縣長周錫瑋11日也與會指出,近4年來台灣的進口茶葉都在2萬5千公噸以上,超過本國生產量很多。
其中,單一個越南的進口量都略大於台灣的1萬7千公噸的年產量。
如果業者再把進口茶葉魚目混珠充當台灣茶,對本國茶業衝擊會很大,對茶農也不公平。
這次調查縣轄區內以容器或包裝銷售的茶葉商品中,所有茶商品的農藥殘留物質都遠低於2ppm的國家標準範圍內。
陳坤榮指出,日本的標準是0.5ppm,他質疑本國標準是否太過於寬鬆,會將這次調查結果行文行政院農委會,進一步討論。
11日被邀出席的業者包括煥翔、桔楊、東爵、傳佳、天仁等進口商及愛買、家樂福等量販店。
接受訪問的愛買及家樂福都認同縣府作法,表示會如期改善標示。
法制局表示,縣府將繼續嚴格要求縣內與製茶相關業者,確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以及衛生署關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應標示原產地的公告,將所販售的茶葉商品清楚標示其原產地,若有加工混合情形,也應分別將所混合的各個茶葉原產地標示清楚,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充分、正確揭露消費資訊。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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